山东外事职业大学
实验实训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精细化管理,提高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风险防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实验实训室”是指隶属于学校从事教学、科研等实验、实训活动的场所及其所属设施,以房间为管理单元。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称的“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人员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因素。“危险源辨识”是指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风险评价”是指对危险源导致的风险进行评价,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虑以及对风险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
第二章 组织与领导
第四条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实验实训室分级分类管理工作,包括对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审定和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第五条实训设备处负责制定实验实训室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统筹全校实验实训室安全风险等级评估工作,相关职能部门督促分管实验实训室实施安全风险等级评估工作。
第六条各院部负责组织本单位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督促落实以下工作:
(一)组织实验实训室进行自我危险源辨识和技术安全风险评价;
(二)对不同风险级别的实验实训室制定并督促执行相应管理措施,如针对危险源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应急预案等,加强对高风险实验实训室的重点监控;
(三)督促不同级别的实验实训室针对危险源配备相适宜的个人防护用品、公共区域防护及救护用具;
(四)制定针对危险源特点的安全培训内容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三章 分类管理
第七条实验实训室分类主要依据实验实训室中存在的危险源类别,根据我校教学科研特点,将全校实验实训室分为化学类、生物类、机电类、其他类四种形式。
(一)化学类实验实训室
包括从事化学、药学、化学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等较多涉及化学试剂或化学反应的实验实训室。这类实验中的危险源分为两类,一类是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含实验气体)可能带来的化学性危险源,另一类是设备设施缺陷和防护缺陷所带来的物理性危险源。
(二)生物类实验实训室
包括从事基因工程、微生物学等生物和医学专业中较多涉及病毒、细菌、真菌等微生物研究和动物研究的实验实训室。这类实验实训室中细菌、病毒、真菌、寄生虫、动物寄生微生物等为主要危险源,它们的释放、扩散可能会污染实验实训室内外环境的空气、水、物体表面或感染人体。涉及病原微生物的实验实训室应进行相应的审批或备案。
(三)机电类实验实训室
包括机械设计与制造、过程装备与控制、化工机械、材料物理、电气工程、激光工程和人工智能等专业方向中涉及高温、高压、高速、高大等机械设备及其他强电、强磁、激光或低温设备的实验实训室,以及大型机房等。这类实验实训室的主要危险包括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形式的机械伤害以及灼伤、电路短路、人员触电、激光伤害、冻伤等因素。
(四)其他类实验实训室
包括社科类、艺术类专业相关的实验实训室,危险源主要是少量的用电设备可能带来的用电安全或消防安全风险。
第四章 分级管理
第八条实验实训室安全分级是指根据实验实训室中存在的危险源及其存量进行风险评价,通过《实验实训室安全风险评价表》(附件1)进行赋分,并判定本实验实训室安全等级。实验实训室安全等级可分为Ⅰ、Ⅱ、Ⅲ、Ⅳ级(或红、橙、黄、蓝级),分别对应重大风险、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等级的实验实训室。
(一)Ⅰ级/红色级实验实训室(重大风险实验实训室)
实验实训室有以下情况之一的:
(1)实验原料或产物含剧毒化学成分;
(2)使用剧毒化学品;
(3)存储第一类易制毒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4)存储易燃易爆化学品总量大于50kg或50L;
(5)存储有毒、易燃气体总量≥6瓶;
(6)生物安全BSL-3、ABSL-3、BSL-4、ABSL-4实验实训室;
(7)使用I、II类射线设备;
(8)使用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源、核材料;
(9)使用机电类特种设备;
(10)使用超高压等第三类压力容器;
(11)使用强磁、强电设备;
(12)使用4、3R、3B类激光设备;
(13)使用富氧涉爆实验实训室自制设备;
(14)学校自行规定的其他情况
按照《实验实训室安全风险评价表》评分达到100分的实验实训室
(二)Ⅱ级/橙色级实验实训室(高风险实验实训室)
实验实训室有以下情况之一的:
(1)存储第二类精神药品;
(2)存储易燃易爆化学品总量为20-50kg或20-50L;
(3)存储有毒、易燃气体总量为3-6(不含)瓶;
(4)生物安全BSL-2、ABSL-2实验实训室;
(5)使用第一类、第二类压力容器;
(6)学校自行规定的其他情况
按照《实验实训室安全风险评价表》评分在[75,100)范围的实验实训室
(三)Ⅲ级/黄色级实验实训室(中风险实验实训室)
实验实训室有以下情况之一的:
(1)存储第二/三类易制毒品;
(2)生物安全BSL-1、ABSL-1实验实训室;
(3)基础设备老化;
(4)学校自行规定的其他情况
按照《实验实训室安全风险评价表》评分在[25,75)范围的实验实训室
(四)Ⅳ级/蓝色级实验实训室(低风险实验实训室)
实验实训室有以下情况之一的:
(1)不涉及重要危险源的实验实训室;
(2)主要涉及一般性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的实验实训室;
(3)学校自行规定的其他情况
按照《实验实训室安全风险评价表》评分在[0,25)范围的实验实训室
第九条在实验实训室分级分类管理的前提下,在实验实训室风险评价的基础上,参照《实验实训室分级管理要求参照表》(附件2)进行日常安全管理。
第十条实验实训室分级分类管理方式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实验实训室安全信息牌必须标注安全风险级别警示标志,注明实验实训室具体责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明示主要风险源及教学、科研实验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注明主要风险源。
(二)实验实训室必须自行进行危险源辨识,并对不同的危险源及贮存设施张贴警示标志,制订设备操作规程,建立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完善实验实训室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三)实验实训室应配备适用于其安全风险级别的安全设施设备和安全管理人员。高风险点位应安装监控和必要的监测报警装置。实验实训室应配备必要的个体防护设备设施。
(四)实验实训室必须对危险化学品、压力气瓶、病原微生物、生物材料等危险物品的贮存、使用以及具有一定风险的特种仪器设备运行加强管理,建立危险化学品、压力气瓶动态管理台账。严格制定并张贴详实的使用及操作规程,并指定实验实训室专人进行管理。
(五)学校必须定期对实验实训室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开展应急演练,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实训室进行实验实训。
(六)学生不能独自进入实验实训室开展实验实训,实验实训过程中不得少于两人在场,必须全程值守。开展实验实训必须在限定的专业实验实训室和专业设备中进行,不能将实验材料带出实验实训室。使用后废弃的化学试剂、实验用品等,必须放到指定位置待学校统一回收处理。废弃的生物材料,需进行高压灭菌处理;对实验动物尸体等,需采用无污染无扩散措施运至指定地点暂存,由专业公司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置。
(七)化学类、生物类实验实训室必须每天进行自查,各院部每周例行检查,认真填写记录。实验实训室安全巡查组至少每半月对实验实训室进行一次检查、督查,检查情况由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向全校通报。
(八)在实验实训室开展的科研项目、学生课题,或其他实验活动应进行相应等级的安全风险评估。涉及重要危险源的实验活动,各院部应进行审查、备案,学校应不定期抽查。Ⅰ级/红色级、Ⅱ级/橙色级实验实训室应针对重要危险源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应急管控措施,责任到人。
第五章监督实施
第十一条当实验实训室的用途如研究内容、危险源类型与数量等因素发生变化时,实验实训室应立即重新进行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价,重新判定实验实训室安全类别及级别,如需变更应立即报告所属院部。相关院部应及时修正本单位实验实训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同时报学校备案。学校应及时更新本校实验实训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并定期对实验实训室分级分类情况进行复核。
第十二条实训设备处对实验实训室分级分类实行年检制度,每年年末对使用方向调整的实验实训室及时修正分级分类结果,以便准确地实施安全监管。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实验实训室安全定级情况,对高风险等级实验实训室较多,承担安全管理任务较重的院部,在实验实训室安全建设投入、实验人员安全培训及目标绩效考核等方面优先给予支持和倾斜。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严格按本办法做好实验实训室分类及风险评估分级工作,若出现漏评或高风险等级低评等情况,学校将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对未纳入本办法的其它实验实训室风险源,各院部参照本办法分类定级并报实训设备处备案。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实验实训室安全风险评价表
2、实验实训室分级管理要求参照表
附件1
实验实训室安全风险评价表
每项计分 | 风险源 |
25分 | (1)存储易燃易爆化学品总量在5-20kg或5-20L; (2)存储一般危化品总量50-100kg或50-100L; (3)存储有毒、易燃气体总量为2瓶; (4)使用III类射线设备的数量≥2台; (5)使用简单压力容器的数量≥3台; (6)实验实训室使用危险机加工装置的数量≥3台; (7)实验实训室使用加热设备数量≥6台; (8)实验实训室每月危险废物产生量≥100L或kg; (9)高校自行规定的其他情况 |
10分 | (1)使用超过人体安全电压(36V)的实验; (2)涉及合成放热实验; (3)涉及压力实验; (4)产生易燃气体的实验; (5)涉及持续加热实验; (6)使用一般实验实训室自制设备; (7)存储易燃易爆化学品<5kg或5L; (8)实验实训室存储一般危化品总量<50kg或50L; (9)存储有毒、易燃气体1瓶; (10)存储或使用有活性的病原微生物,对人或其他动物感染性较弱, 或感染后易治愈; (11)使用简单压力容器1-2台; (12)使用III类射线设备1台; (13)使用危险机加工装置1-2台; (14)使用一般机加工装置的数量≥5台; |
每项计分 | 风险源 |
| (15)实验实训室一般用电设备负载≥80%设计负载; |
| (16)使用2、2M、1、1M类激光设备的数量≥3台; |
| (17)实验实训室每月危险废物产生量为20-100L或kg; |
| (18)实验实训室使用加热设备数量3-5台; |
| (19)实验实训室使用每1台明火设备; |
| (20)高校自行规定的其他情况 |
5分 | (1)存储普通气体1-4瓶; (2)使用一般机加工装置1-4台; (3)使用2、2M、1、1M类激光设备1-2台; (4)实验实训室每月危险废物产生量<20L或kg; (5)实验实训室使用加热设备数量1-2台; (6)存放危险化学品的防爆冰箱或经防爆改造冰箱数量每1台; (7)实验实训室使用每1台快捷电热设备; (8)高校自行规定的其他情况 |
注:
1.表中所称实验实训室房间均以面积为50平方米计,其他面积可按比例调整评价内容;
2.表中符合任1种情况计相应分数,符合多种情况,分数累加计算,最高100分;
3.实验实训室自制设备,是指由使用人自行或者委托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制造、安装的,并以其为载体进行实验活动的非标设备;对标准设备进行改造也参照自制设备进行管理。
附件2
实验实训室分级管理要求参照表
管理要求 | 实验实训室分级 |
Ⅰ级/红色级实验实训室 | Ⅱ级/橙色级实验实训室 | Ⅲ级/黄色级实验实训室 | Ⅳ级/蓝色级实验实训室 |
安全检查 | 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牵头开展不少于1次安全检查;学校主管职能部门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安全检查;二级单位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安全检查;实验实训室做到“实验结束必巡” | 分管校领导每年牵头开展不少于1次安全检查;学校主管职能部门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安全检查;二级单位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安全检查;实验实训室做到“实验结束必巡” | 学校主管职能部门每半年开展不少于1次安全检查;二级单位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安全检查;实验实训室做到经常性检查 | 学校主管职能部门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安全检查;二级单位每半年开展不少于1次安全检查;实验实训室做到经常性检查 |
安全培训 | 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人员、实验人员完成不少于24学时的准入安全培训,之后每年完成不少于8学时的安全培训(以上均含应急演练);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应急演练(含针对重要危险源的应急演练) | 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人员、实验人员完成不少于16学时的准入安全培训,之后每年完成不少于4学时的安全培训(以上均含应急演练);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应急演练(含针对重要危险源的应急演练) | 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人员、实验人员完成不少于8学时的准入安全培训,之后每年完成不少于2学时的安全培训(以上均含应急演练);实验实训室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应急演练 | 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人员、实验人员完成不少于4学时的准入安全培训,之后每年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安排适量的安全培训(以上均含应急演练);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应急演练 |
管理要求 | 实验实训室分级 |
Ⅰ级/红色级实验实训室 | Ⅱ级/橙色级实验实训室 | Ⅲ级/黄色级实验实训室 | Ⅳ级/蓝色级实验实训室 |
安全评估 | 科研项目、学生课题等实验活动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涉及重要危险源的实验活动应在二级单位备案,学校不定期抽查;针对重要危险源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应急措施,责任到人;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针对重要危险源的应急演练 | 科研项目、学生课题等实验活动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涉及重要危险源的实验活动应在二级单位备案,学校不定期抽查;针对重要危险源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应急措施,责任到人;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针对重要危险源的应急演练 | 科研项目、学生课题等实验活动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涉及重要危险源的实验活动应在二级单位备案,二级单位不定期抽查;二级单位判断如有必要,可临时按更高等级实验实训室安全要求进行管理 | 科研项目、学生课题等实验活动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涉及重要危险源的实验活动应在二级单位备案,二级单位不定期抽查;二级单位判断如有必要,可临时按更高等级实验实训室安全要求进行管理 |
条件保障 | 高风险点位安装监控和必要的监测报警装置;危化品等重要危险源存储严格执行治安管控或其他部门监管要求;配备充足的专职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体防护设备设施 | 高风险点位安装监控和必要的监测报警装置;危化品等重要危险源存储严格执行治安管控或其他部门监管要求;配备充足的专职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体防护设备设施 | 在重要风险点位安装监控和必要的监测报警装置;配备充足的兼职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体防护设备设施 | 配备必要的兼职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体防护设备设施 |